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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生产法》实用知识50问

2014-11-30 22:42:11      点击:

1.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1条)。

2.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2条)。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是什么?

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18条)。

4.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6条)。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主要包括:(一)有依法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二)有了解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的权利;(三)有权知道和掌握可能发生事故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有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五)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进行紧急避险的权利,即可以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六)在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损害时,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赔偿外,还有依照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主要包括:(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本工作岗位的具体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三)在从业过程中,应当按照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在作业过程中放弃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四)应当自觉地接受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所从事工作应当具备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五)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的负责人报告。

5.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是什么?

答: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8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第59条)。

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如何划分监管范围?

答: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9条)。

7.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的宣传方面有什么责任?

答: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第11条)。

8.单位委托专门机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谁承担?

答: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第13条)。

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什么样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17条)。

10.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答: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第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