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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第 3 版)》发布

2015-3-10 20:42:18      点击:

第五章 申诉与投诉


5.1 申诉

5.1.1 CCAA 依据《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处理注册人员的申诉,包括:

 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员对 CCAA 作出的不予注册、资格处置等决定提出的申诉;

 投诉人因不同意 CCAA 的投诉处理决定提出的申诉。

5.1.2 申诉应在相关决定作出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 CCAA 提交。

5.1.3 申诉人可从 CCAA 网站下载《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


5.2 投诉

5.2.1 针对注册人员的投诉

CCAA 依据《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处理针对注册人员违反注册要求和行为规范的行为的投诉。

5.2.2 针对CCAA 的投诉

CCAA 依据《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处理针对 CCAA 工作人员在注册活动中违反工作程序和工作守则的行为的投诉,以及对 CCAA 的争议处理决定提出的投诉。

5.2.3 投诉人可从 CCAA 网站下载《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


第六章 监督与资格处置


6.1 监督

6.1.1 CCAA 将通过处理投诉、接受聘用机构和受检查方反馈及年度确认等方式收集信息,对各级别检查员持续保持其能力和个人素质以及遵守行为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

6.1.2 CCAA 将根据推荐机构申报资料情况、申投诉等外部信息,制定对推荐机构的监督计划。并可根据监督结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推荐机构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

6.1.3 CCAA 将采用资料审查与必要时的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就推荐机构人员管理能力和状况、过去和当前的业绩等进行监督。监督的方式:

----利用行政监管部门、认可机构或其他信息渠道了解机构的管理状况;

----通过信息沟通机制(3.1.3),索要和调阅资料的方式查证机构人员状况、人员管理能力(包括人员管理数据库的使用)等;

----必要时,采取机构现场监督的方式,现场监督包括与推荐机构管理人员的面谈、人员管理实施情况的核查、沟通等;

----必要时,采取对注册人员(包括候选人)的认证活动及能力进行监督(如:认证档案的调阅、必要时的面谈等)。

6.1.4 CCAA 对注册人员进行信用管理,认证机构应按有关要求对注册人员进行信用管理。


6.2 资格处置

6.2.1 推荐机构按照 3.1.2 条款要求对申请人进行注册推荐。若推荐机构没有履行证实责任,故意隐瞒申请人的虚假信息、或提供误导性信息,CCAA 将按照《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对推荐机构的推荐资格做出处置。

6.2.2 担保人和推荐机构应认真负责,尽到核实、审查的责任。如担保信息和推荐出现重大失实,将按照《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相关规定追究担保人、推荐机构的责任。

6.2.3 对违反行为规范、不满足注册要求的各级别检查员,经调查核实,CCAA将按照《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给予警告、暂停注册资格、降低注册级别,直至撤销注册资格的处置。

6.2.4 注册人员因个人原因决定不再保持注册资格,可自愿申请注销注册资格,或降低注册级别,申请应以书面形式向 CCAA 提出。